陈法晴穿一件卡其色的长款风衣,脚踩一双黑色的粗跟瘦瘦靴,一头大波浪披散在肩头,既有职场丽人的干练得体又不失妙龄女郎的温婉娴静。

    在公司楼下买了一杯咖啡,冬色渐浓的季节。

    走在路上都有了冷意。

    法晴双手握着暖暖的咖啡。

    宋征约了她今晚吃饭。

    突然手机响。

    是钱爷爷的秘书,陈叔。

    法晴是靠着钱爷爷的资助长大的。

    某种意义上钱爷爷就是她的亲人。

    法晴待长辈向来恭敬。

    赶紧接听了电话。

    “法晴小姐,老爷子今天想请您来家里吃顿便饭。”陈叔直抒来意。

    “今天吗?”法晴抬头看看路边的餐厅,宋征一个星期之前就在打电话说要请她吃饭,她一直因为工作忙抽不开身,一推再推,终于定了今天,况且,这里是钱劲开的餐厅,她也想见见他了。“陈秘书,我晚点过去行吗?”

    听出法晴迟疑的语气,陈秘书不紧不慢的补充道:“快入冬了,老爷子前两天的哮喘又犯了,这才刚好,所以想和您一起吃晚饭。”

    “哮喘犯了?怎么没通知我呢!”法晴一听钱爷爷身体有恙,什么约定信用都抛诸脑后了,“好,我这就过去,爷爷想吃什么,我带点过去。”

    “您带的老爷子都爱吃,他只要看见您就高兴。”

    陈叔说的确实不假。

    法晴自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,她是爷爷养大的,爷爷说她的父母都是军人,为国捐躯,舍身大义。

    只是,唯一的爷爷也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离她而去了。

    钱爷爷是法晴亲爷爷的战友,他得知法晴家里的变故,带着钱劲一起去将年幼的法晴带回了他们的家。

    钱爷爷最爱吃福里路德里居的酱肘子。

    法晴特意绕了大半个城市,跑到城西的德里居去买了酱肘子。

    钱爷爷最爱他家的肘子,钱劲最爱他家的大棒骨。

    法晴还记得刚到钱家的时候,那时候福里居还没这么富丽堂皇的门面,是在钱家附近的一个路边摊,卖各种卤肉,钱爷爷开车带他们去买酱肘子,还给法晴买了两个猪蹄子,她还记得钱爷爷当年的原话:“给小晴晴多吃点胶原蛋白,补的水灵灵的,长大了嫁个金龟婿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