唱歌的永远干不过经商的,天花板只能到这么高。

    和普通人比,她们是天花板,和资本巨头比起来,她们同样是普通人。

    况且和林澄认识的时间也不长,除了惜才外,也就是觉得这人有意思,至少能交个朋友。

    顺手的小事情,能帮就帮。

    但搞不定的事情就没办法了,没这个义务,也没这个能力。

    没办法,这人也太会搞事情了。

    居然把美薇的千金拐来同居,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。

    当时她就很佩服林澄。

    不过换种思路来说,万一对象真是徐梦瑶,她觉得尽自己能力帮下忙也不是不行。

    可以当作是投资的角度,到时候如果成了,就变成林澄罩她了。

    没成也无所谓,反正就当玩玩了,毕竟这种事情还是蛮有意思的。

    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的剧情,给她在现实中碰到了,想想都刺激。

    当然了,这些前提都是基于林澄这个人,给她的感观还算可以。

    “敏姐就这啊,你前面的气势去哪了,不是一言九鼎嘛。”

    林澄打趣道。

    他倒不会真的说让人家罩。

    等价值交换是最舒服的,自己在这方面能值多少就多少。

    这样换来的收入,也不会有心里芥蒂,拿的都舒心,不会觉得欠谁的。

    至于这么说,只是想着调侃一下这人,每次都信誓旦旦说没问题。

    下一句就立马蔫了。

    “大哥,谁知道你这么能惹事,正常情况下姐还不分分钟拿捏。”

    ...

    两人再次互怼了几句。

    结束通话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