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影响的还是西班牙内阁政府,而内阁政府的这些官员们想要贪污是很困难的。

    毕竟头顶上有个普里莫首相,还有权力更大的议会监督。但对于各州政府和市政府来说,想要贪污还是很容易的。

    西班牙每年的财政预算都是有限的,自然不可能将其中一部分浪费在贪官污吏的身上。

    不过为了不对政府造成较为深远的影响,普里莫首相还是决定对过往的贪污行为既往不咎,着重监督之后的贪污腐败行为。

    除了着重监管政府的贪污行为之外,普里莫首相还颁布了法令,命令各大区和市政府酌情削减官员数量。

    部分大区政府官员人数太多,有的人完全是浑水摸鱼混日子的。偏偏西班牙官员的收入普遍高于普通民众,这些人自然是早点清除的为好。

    卡洛自然也是愿意看到政府重视对于腐败贪污官员的监管的。卡洛目前管不到这些,普里莫首相能够主动的监督贪污腐败当然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为了让西班牙各级政府变得更加廉洁有效,卡洛经过慎重的思考之后,也向普里莫首相推荐了成立关于官员绩效考核的法案。

    卡洛并没有详细的解释,具体的法案还是需要由普里莫首相本人来制定。

    具体的规定也很简单,就是根据各级政府官员职责的不同,对他们进行各种各样的考核。

    合格者会积累政绩,满足一定的政绩就会达到升官的条件。反之,如果政绩太差的话,也要做好被降官甚至直接罢免的准备。

    不过这么做肯定会得罪一大部分官员,毕竟他们在自己现有的位置上呆的好好的,可不一定愿意被动的挪动自己的位置。

    所以这样的法案还是由普里莫首相来提交并且颁布的为好,卡洛不打算过多参与。

    普里莫首相对此也并不反对。这样的方法还是能够有效提高官员的行政效率的,同时也能起到监管官员的目的。

    虽然会得罪一部分比较平庸的混日子的官员,但这些人对西班牙政府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,还是趁早剔除的为好。

    得罪人的问题对普里莫首相来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改革已经得罪一大批的势力了,再加一个又有何妨?

    因为比较认可卡洛所提出来的绩效考核制度,没过几天的时间,普里莫首相就亲自向议会提交了一份《官员政绩考核法案》的初稿。

    之所以自己亲自提交,也是因为对整顿官场的重视。

    只有普里莫首相亲自提交这样的法案,才能引起那些官员的重视,从而起到主动的整顿官场的效果。

    如果还有人觉得普里莫首相只是做做样子的话,到时候清正廉洁的屠刀架在脖子上,可就不是由他说了算的。

    在这份法案的初稿中,普里莫首相将西班牙政府分为国家政府、大区政府和市政府三个级别,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当中。

    三级政府的官员表现优秀者,可以破格提拔进入更高等级的政府。表现不合格者轻则降级惩处,重则直接罢免官职。

    考虑到这份考核法案涉及到大量的官员,因此考核内容并不会过多严苛。

    基本上官员们只要完成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,都能拿到合格以上的评价。要是做出了一定的政绩,都会获得优秀以上的评价准备升官。